(网经社讯)5月31日,我国“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21年4月在线外卖APP用户活跃TOP5榜》。该榜单根据“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编制而成。《榜单》显示,2021年4月,在线外卖APP月活均上涨。
上榜的平台依次为:美团外卖(+3.49%)、饿了么(+0.42%)、百度外卖(+0.85%)、美团众包(+1.95%)、蜂鸟众包(+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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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网经社(100EC.CN)了解到,4月在线外卖行业有以下热点事件:
广州监管部门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平台 7家外卖店被整顿
4月20日,针对个别餐饮店后厨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对相关的外卖店厨房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相关负责人,责令平台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商家进行下线处理,同时从即日起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美团和饿了么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卖平台均要求所有入驻平台的商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商家有违反相关规定,外卖平台可根据商家违法违规行为轻重程度,给予删除相关食品、农产品信息、下线整改或永久下线等处理,“目前,已对涉事商家进行下线处理,并要求商家彻底整改。”
美团败诉 赔偿饿了么35.2万元
4月15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团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将向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赔偿35.2万元。
据了解,该案件于2019年10月立案,案号(2019)苏08民初309号。案件为首次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认定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
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败诉 曾强制商户二选一
4月15日,针对温州一商户的店铺因拒绝饿了么强制“二选一”被下线关闭一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饿了么)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令其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经济损失80000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9 年5 月15 日,饿了么客户经理李斌斌前往宇宸小吃店洽谈独家战略合作业务,并承诺给予一定优惠。遭到店主朱某某明示拒绝后,当晚22 时48分,饿了么区域经理孙达梭、客户经理李斌斌将该店在饿了么平台网络店铺设置为“无效”,同时饿了么系统平台短信告知举报人“您的门店被提报关店,原因是:暂不合作,……”,导致该店在饿了么平台网络店铺无法接收外卖订单。朱某某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举报投诉后,至同年5 月16 日21点59 分,孙达梭将宇宸小吃店的平台网络店铺恢复为“有效”。
饿了么旗下B2B食材配送平台“有菜”宣布停止运营
4月30日消息,日前,饿了么旗下B2B食材配送平台“有菜”宣布,由于业务调整,平台将于5月20日正式停止运营,从5月10日起停止交易服务,不再支持产生新的订单。饿了么有菜成立于2015年10月,前身是饿了么有菜小分队。据悉,有菜平台仅上线2个月,便实现月累计交易量破亿,餐厅客户量突破5万。